苦水高高跷
苦水高高跷
苦水高高跷是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苦水镇的传统民俗表演,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,以其跷腿高达3至3.3米而闻名,是中国高跷表演中高度最高的,被誉为"高跷之王"。
苦水高高跷的表演历史悠久,相传从元末明初就已开始,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。关于苦水高高跷的起源,有一个有趣的民间传说。相传苦水街东有一道岭叫长山岭,形象酷似一条巨龙。明代以前,这里山清水秀,绿树成荫。元末时期,朱元璋的军师刘伯温途经苦水时,认为长山岭是龙脉,恐出真龙天子,便令人在岭上修建庙宇镇龙,并在每年二月二龙抬头时踩高跷镇龙,从此形成了苦水高高跷的传统。
苦水高高跷的跷腿高度一般在3米以上,最高可达3.3米,相当于一层楼的高度。表演者脚踩高跷,身穿戏装,扮演各种历史人物或神话角色,在锣鼓声中行走、舞蹈、表演。如此高的高跷,对表演者的平衡能力和勇气都是极大的考验。
苦水高高跷的表演者需要经过长期训练才能掌握技巧。首先要练习绑跷、站立、行走,然后学习转身、跳跃、下跷等动作。熟练的表演者可以在高跷上做出劈叉、翻跟头等高难度动作,令人叹为观止。
苦水高高跷的表演多在每年农历二月二"龙抬头"节举行。这一天,苦水镇热闹非凡,南北两街的社火队竞相表演高高跷,场面壮观,吸引周边数万群众前来观看。高高跷表演是苦水社火的核心内容,也是兰州地区最盛大的民俗活动之一。
苦水高高跷的传承采用师徒制,由老艺人传授技艺。近年来,由于学习高高跷难度大、危险性高,年轻人学习的积极性不高,传承面临困难。为此,当地政府和文化遗产保护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建立传习所,培养年轻传承人。
2006年,苦水高高跷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得到了国家层面的保护。这一认定提高了苦水高高跷的知名度,也促进了其保护和传承工作。如今,苦水高高跷已成为兰州重要的文化名片。
苦水高高跷不仅是一种民俗表演,更是苦水人民精神的象征。它体现了苦水人民不畏艰险、勇于挑战的精神品质,也承载着当地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统。保护和传承苦水高高跷,对于维护文化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。
近年来,苦水高高跷多次参加省内外重大演出活动,如兰州黄河文化旅游节、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等,向更多人展示了这一独特的民间艺术。苦水高高跷已成为兰州文化旅游的重要品牌。
来源:由兰州信息平台搜集